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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在 1967年底,教育部開放學校舞禁,這是一件大事,學校課外活動的內容,也開始變得有聲有影了。

於是,學舞是大事。先是參加學校的土風舞社,然後到校外。隔年,交際舞也開放,以前覺得只會玩的同學,這時才發現,盡是舞林高手,趕快拜師學藝。各種舞會也越參越多。

自己玩,當然也要替我們有些的同學安排機會。所以,也在外安排場地,約舞伴群(因為班上全是男生),安排曲子,準備飲料,......

二年級以後,舞會辦或參到被朋友叫舞棍。差點要辦起包場收費的大型活動。

補記:2021-08-09看到陳兄的帖文,最後的華爾滋是舞會的最後一曲。難忘當年如此的優雅氣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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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徐 老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