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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今社會價值之崩壞,貧富不均之懸殊,歸結其因,謂其爲商業資本主義利益極大化之後果不爲過。
海華作爲一個成功的建設公司,對於成本的管控自是有其獨到處。而對於無法數字化及無法預期的事物,就只好外推,我們稱之爲社會成本的外部化。若主要由社區承擔,便是社區成本。
而在本社區,海華建設公司還有不同的角色要扮演。它有二樓商場的大多數產權,尚需出租。它有大多數的地下停車位,在經營停車場業務,它是供應建築物給威尼斯影城,自是爲大買家提供特殊的售後服務。因此,爲求利益最大化,把可見的成本儘量外嫁,而管委會是自然簡單的對像。
至於無法量化到的面向,如社區的和諧,生活的平靜,安全的生活,順暢自由的出入......物化了的公司,是無法理解的。至於社區未來的需求與改善,如安全系統的更新,外觀的美化,社區參與與公共事務推展......那更是不想也無法理解。
在這種思維下,爲求最大企業利益,幾已不擇手段,眼中除了緇銖之外,已不知基本的法律爲何,道德爲何,遑論企業社會責任之胸襟,對於今日社會之期待,如此沉淪,怎不令人歎息。
因此,對於定讞的判決,不遵守,對於尚未協調完成的設施,可以聚眾取得,不從的住戶,任意管制出入,肆意提告守法的委員,以製造恐嚇,濫用從社會取得的資源來纏訟,攔截管理費以捆綁社區之正常作業,利用僱主優勢,驅使員工執行各式干擾行動,......凡此種種惡劣行為,行之十年而更行變本加厲。企業的永續經營,只是建立在對建造社區的無限壓榨?
這就是若商業利益極大化之下,小則打擊社區改善的意志,大則拖垮社會改善的能力,若一味姑息放任,實非國家社會之福。
而管委會以社區服務爲主,並無利益追求的壓力與驅動力,一切爲社區而服務,而非開放營業。
今天海華及威尼斯二大商家的訴求,同時對百老匯與世紀二社區推動。百老匯在接受後二年趨向崩潰,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,而要重建生機,那就不知何時了。
建商當年費力福島,如今案完走人,還為私利,摧毀紀律。可歎商人之短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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