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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72年七月中退伍回家。 

第一件事,是去參加一個舞會,慶祝回到凡間。可是,卻是一點勁也提不起來。呆坐通宵,ㄧ支舞也沒跳。終於,暸解到,戲玩的心已過去。

退伍前沒積極找工作,回家,就只好去爸的修理廠打工。

這幾年的變化不清楚,只知道此時已從圓山搬到五常街多年。媽說,兒子回來了,她也幫了幾十年了,覺得有點累,就父子倆看工廠,她退休在家。

爸也沒說什麼。只是每天帶我到工廠後,便不見人,據說是找生意及調頭寸。我則接接電話,下午跑跑銀行。雖然不了解這行業,但是這段時間,廠內空蕩蕩,一個月只有一部車在大修,總不是個好徵兆,與之前的忙碌,不能相提並論。

不久,銀行不往來了,便用我的郵局帳戶兌換票據。媽警告我,自己當兵時存的錢,不要用光了。

終於,在九月底與媽討論,與其全家困在這修車廠,倒不如我出去找工作。至少,還可貼補家用。

於是,便在報上的廣告找工作。記得去過幾家大電子廠面試。很快地,新店寶橋的通用電子公司便通知十月上班。而運氣也一向很好,此時,光復南路經三張犁,穿過隧道,到寶橋的公車剛開通,我就一班車上下班去了。

那時的起薪是3948元。出社會,第一次領薪水回家,真是件興奮的事。記得那幾個月,還一板一眼地依計畫分配,弟弟妹妹還有零用錢可分。

我出去工作了,媽又開始去陪爸,每天去工廠。顯然,後來,我也沒貼補過什家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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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徐 老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