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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日晚上約七點半,依約到中壢分局作筆錄。是在偵三組。

基本上只能告主謀李紹雄。動機不明,但可確定的是藉破壞更換門鎖,而達到強佔進、排風機房及機械室為私用。進、排風機房及機械室內安裝有進、排風機,公共管線及瓦斯總開關。

若有緊急狀況發生,社區管理中心不知如何處理,會令社區感覺不安。因此,要提出告發。

其他四人由於在場,故一併告發。

此事從去年年中開始,對利益也似乎無重大影響,但是,海華卻是盛氣凌人。於是從警察局的報案開始。到刑事偵查庭。現在,檢察官對我們的告發狀,重新由刑警調查。

 中壢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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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徐 老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