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是一樁房客的問題。

早上田裡回來,妻不在家。大概是去處理那位年輕房客的事。果不然,來電告知。警衛把一段影片給我看,那年輕人追殺她,看來驚險萬分,妻那時剛到,攔著。

妻要我一起上去。父親坐在那兒,年輕人正在收拾。交換了一些想法。年輕人強調他正在上班,但需要時間。父親則很不以為然,到了這個年紀,還要他出面處理。看來父子間還有些爭執。我們就下樓等。

過了一會兒,來電要我們去,由於年輕人一時之間,無處落腳,回家,由於媽媽自小見他如見仇人般,所以抵死也不回。要求我們能讓他暫住到25日。這種狀況,自然是清楚不過,兒子從小走上偏差的路,自願役退下,住在外面。可工作沒著落,付租自然不順,就如此給妻盯上。

乳如情狀況,對我們也不是新鮮事,自己的子女親戚也是如此顛顛簸簸過來的,因此,這些過往的經驗,也提供給他們聽聽,而且也告訴他們,支出要與收入有個合理的比例,否則,是無法支撐得住的。年輕人也需要把現實與理想之間的落差緊景盡快調整。彼此要給時間。

聊了ㄧ個多小時,要他們父子去向警衛道歉。也請保全公司把心情驚嚇的警衛先行換班。

小梁氣忿不已,要求交給他處理。有時想想,若是能挽救一個年輕人,也算為社會盡點力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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