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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婚以後的住處,由於我在新竹工作,便以溝子口為最佳選擇。離岳家及通用較近,對她的日常生活,較少改變。
於是,在1974年結婚前的一個多月,丈母娘在木柵路,光明戲院附近找了間公寓,二樓隔了四間,我們就租了前面向馬路的二間當客廳與臥室。廚房廁所在後面,共用的。
六月底的假日,就是粉刷與打掃,可忙得不亦樂乎。
接著在七月初,媽帶著我們倆人到三張黎買家具及日用品。
家具送來不久,媽也帶著妹妹們來看我們的新房。也就便添了些她認為需要的。
不久,岳家的電視冰箱與洗衣機也送到。家就這樣成立了。
按傳統,新床擺好,不能空著,需有屬龍屬虎的人,………岳家離得近,又是大家族,任何需要,總是能找到答案。
婚禮完後,就回到新房的家。
這個夏天,兩家妹妹們也聯誼旅遊去指南宮多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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