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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退伍的半年前,部隊對編制員額與職缺管制趨嚴。而我的工作項目是士官兵的人事部分。戰鬥單位落實的較快,於是,有技術的士官便往後勤單位調動,高階低佔在有些技術單位,是一時無法解決的事,便只好用時間來解決了。
理論上無法有缺供晉升使用,但實質上,仍有年輕的技術士官,依規定需要定期晉升。於是,需要一些權宜的措施來調整。
合理的權宜與借機佔缺之分辨與處理,確是一件不容易的事,但是想到國家的名器,不管大小,是不可私相收授的,總是努力堅持立場。
這事在服役當時只是覺得做份內的事,但是日後在公司負責較大單位,以及轉型改革時,確提供了一個完整的思維模式。
而成長過程中,家庭家族間的許多情境,其實也是如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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