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媽媽一直說我從小被家人寵壞了,尤其是老太太(指我的曾祖母),因為是家中的長曾孫,而爸爸又不在家。
戰亂過後,日子也並不好過。媽媽靠打毛衣掙零用錢。
記得為了我要上小學,媽媽特地為我買了雙跑鞋,可以不穿布鞋上學,真是興奮得不得了,拿到新鞋的那一刻,立即穿上腳,又怕弄髒,便在床上又叫又跳,媽媽直叫,那是明天上學要穿的。
當然,媽媽也是很嚴厲的,但是絕不在外面發作。 有時瘋過頭,會心生害怕,因為晚上洗澡的時候,是沒地方可躲的。
後來,有次一家聚在昆山新居。晚上,坳不過孫子女的好奇,還講了段傳奇往事。
原來抗戰時,外婆家附近有一個日本人的大場機場。媽年輕時,便在機場的槍械室做手槍保養。
上海在勝利後不久,變得很亂。結婚後不久,爸爸從黑市買了支手槍,以作自衛。不久,局勢更為混亂。有一天,與舅舅和幾個鄰居一起參軍,離家往舟山去。
臨上船的前一天,把槍交給媽媽。
不久,媽想想槍放家中也不妥,便把槍拆卸開,丟到老家前的池塘裡。
解放後,公安便來追查這支搶。媽去了幾趟公安局,把事情交代,分解的槍枝也在池塘中撈出。但是公安怎麼也不相信,媽這樣單純的年輕人,會有如此的專業技術。
媽很得意地說,最後一次去公安局,是當場表演拆裝手槍。
2004年,媽媽在昆山講古的那個晚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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