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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孫子今年五歲,總覺得是還不懂事的年齡。大部份時間是在香港度過。六月回來的時候,他爸爸是選擇住世紀的十二樓套房,另一個原因是剛好退租。與媽媽喪事期間,他們一家住麗緻十四樓的狀況一樣,剛好退租,房子空出來。

半個月前,有一天,帶他騎車一起去麗緻收房租,在等的時候,他告訴我,他以前來住過,是住十四樓。他現在是住十二樓。我們家是住二十樓。竟然搞得清清楚楚。

那我問他,喜歡住那裡?他說十二樓。為什麼呢?因為地上是有木板,他可以睡覺。後來聽媳婦講,搬去後,他要單獨睡床邊的地板上,所以給他佈置好一個小床舖。想來那已變成他小小的獨立王國了。

上個禮拜,外匯震盪,晚上一台電腦當機。兒子跑來弄到半夜三更。他覺得如此很不方便,加上老二一家月底26回昆山,一個房間空下來了,便想全家搬來一起住,減少往返。

我們對此沒有意見,媳婦也表示沒意見。於是,接著二天事多,就在這間住下。

可到27日下午,小孫子表示要回十二樓的家睡覺,那爺爺奶奶的二十樓,他也可以睡覺,為什麼不想睡呢?

今天中午媳婦過來,我把半個月前的談話講給她們聽,大家不覺一笑。而我們也才知道,他來這邊他是認為吃飯的。

獨行俠般的老大,以為全家目前還是任他決定,大概怎麼也沒想到,他五歲的兒子已有他自己的決定了,表達NO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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