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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加的管理委員會多了,確實讓人有許多的感受。
有些小社區,只有少數的幾個人願意參與委員會,於是,共識決容易達成。其他的委員只是為滿足法定人數。總幹事負責處理日常事務,有事放在群組,主委的工作,相對簡單。
老的社區,採用自聘管理單位,總幹事及工作人員,人事穩定,一切依著規章,管委會相對輕鬆,因為總幹事了解。
現在居住的社區,自己在朋友的邀約下,當了幾屆的委員,只感覺會前選舉,波濤洶湧,至少二三組人馬相互競爭,爭取主要委員。開會討論,人多嘴雜,事情重複,反覆。也可以說是民主,尊重委員的意見。
事後的了解是,這些委員常常直接干涉管理中心的行政業務。所以,主委被推舉上去,但是卻是令出多門。管理中心則是執行困難,最後經理,主任,會計人員,如走馬看花,停留不超過一年。於是,管理事項越來無法維持一致的水準。惡性循環中。唯一的好處是,錢看得緊。
老委員們則熟門熟路,但又不是執行單位,成天在群組,會議中不斷指責。而執行單位則常常新手上路,還沒弄清狀況,已是給叮得滿頭包。
有時想想,待在這種環境下,自己這個委員,也真是備位掛個名字而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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