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幾年,由於電梯保養的問題多了,總幹事也找了其他的廠家來作簡報。在一般會議中,各有主事者,倒也沒有特別注意。更何況,自己的活動越來越多,沒有特別通知的事,實在不便插手。

但是三月份的例會,提出了二家電梯報價,大部份的委員尚未進入狀況。主委表達了自己的意見,商場委員提出了更換的實際經驗,如何進行下去。所以總幹事提議,授權專案小組來處理,以免冗長而分歧的討論,可能更是難以聚焦。

只是,好像時間有點短。所以立即安排會議時間表。20日下午先開內部會議,21,22日晚,分別與廠家討論。為此,20日的五寮尖提早下山回家。21,22的週四,週五行程,還好都是輕鬆行。但是加上20日晚上之星的例會,如此趕場,感覺已有工作壓力。

大家簽全責保固服務合約,幾十年下來,想像中是電梯公司會定期維修保養,有事他們負責。可是經過了這一輪的討論,事情的真相似乎不是如想像般的。

全責保養,基本上就是維持電梯在堪用狀態。但是到了十多年後,許多的零組件年限已在壽命邊緣,於是會發生意外狀況,但是等維修人員到達現場檢查,又發現沒有任何異常。此種叫修次數提高到狀況,其實就是某種程度的臨界指數。有些大項,在壓力下,更換新品。但是,還有許多的小項目則無從定義而隱藏著。

若是不放心想要大修更換,則需自行負擔費用,在社區內部,則是會出現誰決定要花大錢的,不是全責保障嗎?日前在雅典的區大會議上,一再提出的事故發生,管委會回應的標準答案,顯然在此種認知上的。

若是半責,那麼維修人員只是負責檢修,建議更換。管理中心只是多了些負責請錢,向管委會解釋的工作。但是,可以確認的是更換的是新品,不是修復的堪用品。

至於安全性的把關,目前則是已經升級到中央政府的營建署備案,如同老舊車輛的一年安檢二次。

在這樣的激盪討論後,許多的迷思也就慢慢消除了。許多社區的機電保養檢查合約,其實就是半責制的方式進行。

在財務上,無論全責或半責,其為管理費的經常性開支。檢修,依目前的設備攤提性質,應為攤提支出。依以上的認知,若設備攤提的支出,有效更新了零組件。那麼半責的採用,可能使管理費的負擔降低。

下週開始的第二輪,大概在此認知上進行,那就是堪用,更新的經濟效益評估了。十八年的總結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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