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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,之星由於物業公司要求調價,違反去年續約調價後二年不調的承諾,決定重新招標。最後由燊陽得標。前幾年得大地,星鑽,今年又拿下帝國,如今之星,此地就一下取得四個。

在簡報中,可以了解,雖然每家都是強調自己不會殺價搶單,但是,價格還是管委會非常在乎的。每家的報價,計算基準幾乎一樣,於是,能折讓的就在回饋項目。這,其實是取之於人力無償的福利。

這些年的勞基法強力推動,除了基本工資,勞健保,休假以外,另外一個無法外化的成本應該是高階主管的特休假,隨著年資增加。

但是,物業管理公司是個人力服務單位,完全依人力時數計算,能取巧的空間似乎不多。公司要取得案子,派出的總幹事,需要在社區長久經營,很快就會把得標時的價格吃到,雖然每年還是有機會向社區要求調整一些,但是有些還是會回調給在社區裡工作的人員。可能三年後,好的工作團隊就綁架了公司,六七年後,公司就沒有利潤空間去安撫經營好的團隊。在總體經營績效的考量下,也不得不放棄吧!

以前在新寧的初期,發現復盛的許多組織弊病。十年後,當我們長大之後,一樣出現。這是經營者的非戰之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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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徐 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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