週一(5日)的爬山回來,晚上有新都心的餐會。一位理事一看到我,就拖我坐在一起,問與海華地下停車場的官司進行得如何。於是,討論了近況。他覺得告十八個沒繳管理費的人,實在不成比例云云,希望我能用智慧解決。後來我告訴他,管理費的追繳,遲早會逕行。他既已賣了,那還是繼續委託海華處裡比較方便。要走的,也不必費口舌了。

餐後碰到總幹事及沈素真,便一面走回辦公室,一面聊到此事。總幹事聽了,便把這位住戶的事說給我聽。原來,是扯後腿的事。也交換了一些次日的開庭事宜。回到家,晚上十點了。

6日上午是管理費二審,在桃園地方法院。情況還算單純。

下午的4300案,二審在台北高院,這次主要是傳詢97年主持會議的主委沈素真,就三個人一車去。開庭晚了,證人說明也久些。直到六點半才完。待回到家中,已八點多。但是,她的證詞,顯然與我們一直堅持的一些說法不同,總幹事緊張得九點還來電。耽心一旦採用,地下停車場的翻案不斷。但是,不可能去推翻證人的證詞,只有提出異議了。

這一提,我也睡不安了。但是,後來也一再勸總幹事,不要責備參與的住戶,終究,大家非專業,若是能還原當時的一些狀況,也是訴訟的本意。不能一味求勝,因為這是強求不得的。

7日上午是威尼斯影城告前財委。法官早已把住戶大會提案的表決條件,及實際的表決結果列為無爭議點。其他問了二點爭議點。

晚上是新都心的烤肉試吃會。六點多散步過去時,已是食香四溢。妻吃了一些就回家了。我則與大家閒聊到九點多,眼見來的各社區幹部越來越多,顯然一時難停,便先告辭。

8日,決定二人騎車去拉拉山。但是發現油料可能不足,便在巴陵折返。晚餐吃過爸爸節餐,總幹事說刑事組許先生又來過。晚上能約好,那就晚上去分局刑事偵三組作筆錄。怕有的內容不清楚,還是找總幹事問。作完回家,又已十點。

媳婦說,爸爸你好忙,那麼多會,真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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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徐 老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