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5年回上海,叔叔突然告訴我說,大場開發,祖墳已被挖起,骨灰罈放在路邊,要去處理,他已問過,買私人墓地要數萬元,他沒錢。我就向上海公司借了,交給他先辦事。2006年叔叔寫信說已做好,尚有餘款。媽提及此事,大家也就給叔叔當紅包了。2007年回去,叔叔感激說,餘款加他們自己貼了些錢,替他們自己買了旁邊的位置。所以,又提及老屋翻修之事。上回的拆遷補償是到五角場,他嫌遠。現在是搬到浦東鄉下,更是不可能去。

2008-07-07 在上海墳地 005.JPG  2008  媽日記.JPG  

那幾年的主要議題是:新修的房子住老大及老五,是後來他們蓋的,不可分。老房子則大家平分,分五份,還要加孃婆婆一份。記得直到2008年的討論,還是沒有交集。我只好說,因為法律上是有規定的,他們怎可用自己的想法分呢!

此時的上海,房價開始漲了。我ㄧ有機會,也會建議叔叔整建老房子,告訴他,台灣已作過了,像建國北路,整建好,住得舒服。媽媽來上海,也不會為住的地方煩惱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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