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朝對於海外貿易的官方管制,在十五世紀前半,出現了廢弛的現象。漳州的海商以月港(福建海澄)為基地,進行海上貿易。由於有利可圖,沿海地區的資本家及大家族紛紛投資。成化,弘治年間(1465~1505)月港已有小蘇杭之稱。接著穿過印度洋的葡萄牙人,西班牙人,日本人陸續出現在此參與交易。這些商人,為了對抗明朝的海禁政策取締走私,隨時都得全副武裝。
與此相同的時間,舟山群島之一的雙嶼港也迅速發展,其位置比月港更接近生產絲綢,也是進口貨的高消費市場的江南為近。徽商也擴大了他們的商業活動到此。
十五世紀,浙江雲南的銀大量開採,可是不足應付明朝中葉以後政府政策改變,商業活動所帶來的需求。1520年日本發現石見銀山,1540年後,日本成為最大的白銀供應來源,使明帝國的商業活動有了繼續的動力。
最初負責管理雙嶼港是福建商人李七。接著是徽州出身的許棟,弟弟在馬六甲,與其他在中國的兄弟建立了走私商業網絡,並與倭寇結盟。
其後在海商嶄露頭角的是一位鹽商,王直。在明朝犯了禁令後,棄鹽從商,嘉靖十九年(1540),他前往廣州,加入漳州海商集團。1523年的寧波之亂,使日本的使節團常常只能到寧波。1544年,王直成為許棟的管庫,於接觸過日本使節團後,1545到日本,並帶領三個博多商人到雙嶼港。
只是化外的意外繁榮,讓明朝廷決議痛下猛藥,嘉慶二十七年(1548)四月,浙江巡視都御史朱然紈派遣軍隊掃蕩,將雙嶼港盡毀。這一次打擊,讓雙嶼港的海商集團被逼與明朝為敵,並重新集結在王直手下,在舟山附近的烈港,重啟爐灶,繼續跟日本做生意。1553年,官兵再次攻擊新據點烈港,王直退出中國沿海,將海上活動的據點,移到明朝管轄範圍之外的日本九州。
而部分極端的成員,則乾脆放棄風險高的海上貿易,在江南地區搶劫,逐漸形成嘉靖大倭寇,以有別於之前形成的倭寇。
嘉靖三十六年(1557),胡宗憲招撫王直。1559年由於朝廷並不同意開放海禁,王直被殺。倭寇逐漸平息。隆慶元年(1567),朝廷認可東西二洋的對外交易。也就是華南,越南蘇門答臘沿岸的西洋航線,以及台灣,菲律賓,汶萊的東洋航線。此後的海上交易,進入一個新的互市體系。
1570年,相同的互市體系也與北方蒙古的俺答汗達成協議,在大同等地訂出認可的時段進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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