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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五花八門的社團活動中,筆友是其中的熱門項目。在那個通訊及交通督不是很便利的時代,海外的朋友是蠻稀奇的。所以,筆友社便負責各地有興趣的名單,由會員各自選擇對象交往。為了練英文,而距離又不想太遠,便選了一位日本北海道札幌的高一女生。
第一封自我介紹的英文信,每天努力塗寫,竟花了一個多月,才勉強寫出一頁,想想若再不交寄,改來改去,再拖個幾個月,搞不好還是這樣,便硬著頭皮寄出去。一個月後收到回信,可真興奮。到了1966年初,彼此開始交換照片,禮物。
就如此,以一個月一封信的速度交往二年多,以後大家要考大學,變越來越少。最後她考上在東京的大學要遠行,而我要上成功嶺而斷了。
那時還沒打字機,更別說是電腦。一封信草稿寫完要再謄寫,英文更要顧到拼字,語法,書寫,任何一點不對,便要重抄以求好印像。第一年真是辛苦熬過。第二年家裡買了打字機,借了本英打的書每週勤奮練打,總算改善了許多。
而這項英打的能力,在日後的工作中,給自己極大的便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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